9月起正式落地!江苏电动车新规来了,吴江骑电动车的朋友一定要看
9月1日,新修订的 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》 已正式施行。 新规既带来了不少 便民新变化 ,也划下了多条 安全红线 。哪些可以做、哪些不能碰,今天一次性给大家梳理清楚,建议转发给家人、邻居,避免不知情被处罚。 一、新规带来的便民变化 ✅ 上牌“一证通办”,外地户口不再需要居住证 新规取消了非本地户籍办理登记需提交居住证的要求。今后在江苏全省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, 凭身份证即可“一证通办” 。 现场办理 :携带 身份证、购车发票、车辆合格证 ,到公安机关登记窗口交验车辆,审核通过当场发放号牌 线上办理 :购买 预查验车辆 后,可通过 “苏服办”APP“非机动车登记管理” 应用上传材料和购车发票,审核通过后 号牌可邮寄到家或自取 ✅ 购车30天内可凭发票临时上路 自购车之日起 三十日内 ,凭有效购车发票或公安机关核发的注册登记受理凭证,可临时上道路行驶。超期必须上牌后才能行驶。 ✅ 省内跨市迁移,一次办结 以前电动车从外地迁入吴江,要回原城市注销再重新登记。新规落地后,已登记并取得 全省统一式样绿色号牌 的电动自行车,可直接在 迁入地公安交管部门一次办结 ,信息自动流转。如需同时变更车辆所有人,也可合并办理。 ✅ 车辆满10年应当注销 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 满10年 的,应当办理注销登记。车辆老化存在安全隐患,不建议继续上路骑行。逾期不办的,交管部门将告知,期满仍不办理则 公告号牌作废 。 ✅ 电子证照正式启用 新规明确可应用 电子证照 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各项业务,群众可通过“苏服办”APP“非机动车登记管理”应用,实时查询本人名下已登记车辆信息。 二、上牌“红线”:这些情况一律不予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 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: 车辆 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、未获得 3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车辆来历证明、产品合格证所载信息 被涂改或与车辆不符 擅自拼装、改装 电动自行车或者 加装车篷、车厢 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 其他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查询方法: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“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” ,输入合格证中“CCC证书编号”进行查询,证书状态为 “有效” 的车辆才符合上牌条件。 三、上路5条红线,千万不要踩 1. 严禁私自改装加装 雨棚遮阳伞、加宽脚踏、改装大功率电池、拆除限速器、加装强光射灯—— 全部属于违规加装改装 。上路被查到,车辆会被扣留,还需 强制拆除恢复原厂状态 。很多自燃事故,根源就是非法改装电池线路,不要图方便拿安全冒险。 2. 号牌必须规范悬挂,拒绝假牌套牌 无牌、遮挡号牌、套假牌上路,都会被处罚。新规明确: 电子行驶证 和纸质证件具备同等效力。 3. 载人规则要记牢 成年人骑行国标电动自行车, 仅可搭载1名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; 6周岁以下儿童建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;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, 不允许载人 。不要多人挤一台电动车,极易发生交通事故。 4. 头盔必须戴好 驾乘电动车都 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。交通事故里,头盔就是 保命的第一道防线 。 5. 只骑合规国标车辆 拼装车、非标老车, 无法登记上牌,不允许上路 。买新车认准 带3C强制认证的国标电动自行车 。 四、普通车主自查清单 对照检查你的电动车: 有没有正规号牌,号牌是否完好、没有遮挡 有没有加装雨棚、改装电池电机—— 有就及时拆除复原 车辆使用年限是否 接近10年 ——老化车辆及时淘汰注销 头盔是否准备到位——大人小孩都要戴好 载人是否严格遵守规定—— 不超载 充电是否规范—— 不在楼道、家中充电 ,防范起火风险 新规不是为了约束大家出行,更多是为了减少交通事故、降低自燃隐患。电动车给我们带来出行便利,但 安全永远排在第一位 。多一分遵守,少一分风险。 互动留言 你平时骑电动车通勤吗?新规实施后,你的车符合要求吗? 欢迎评论区聊聊。 转发给身边骑车的亲友 ,提醒大家及时自查,避免不知情被处罚! 点击关注【吴江在活在线】 每天第一时间收到吴江便民资讯、民生新政,不错过每一条实用信息。 信息